你會替人作保、借錢給親友嗎?3則人財兩失的真實故事:錢借出去,就別妄想拿回來

有個陳年笑話:如果你借一百塊給你的大舅子,然後他再也不跟你說話了,這是筆划算的投資嗎?我們都可能有過那種借錢給一個人之後,立刻感覺關係疏遠的經驗。(本文摘自《躺著就有錢的自由人生》一書,作者為戴夫.拉姆齊,以下為摘文。)

有一天,瓊安打電話到我的廣播節目裡抱怨了一件事情。她借錢給一位工作上認識的朋友,卻因此毀了這段關係。她在發薪日前,借50美元給那位女士—一位身無分文的單親媽媽。


發薪日來來去去,而她這位朋友—─瓊安以前每天中午都會與她聊天,她曾是瓊安的閨蜜、是瓊安有新想法時第一個分享的人—─現在則一直躲著她。就算沒有任何刺激或挑釁的言語,羞恥感和罪惡感還是悄悄地登場了。


我們控制不了債務對於關係的影響;借方就是貸方的奴僕。當你把錢借給某位親愛之人時,你們在精神上的互動模式就從此改變了。變得不再是一個朋友、叔叔或是孩子;現在,他們成了你的奴僕。


我知道你們當中有些人會認為我言過其實,那請你想想,為什麼一旦有了借貸關係,感恩節晚餐就走味了。與你的主人一起用餐和跟家人一起吃飯是截然不同的。


借方就是貸方的奴僕

瓊安為失去這段友誼而傷心。我問她,那段友誼值不值50美元。她激動地表示那段友誼價值這筆錢的好幾倍。所以我請她致電給她朋友,告訴她那筆債務就算了,就當作是一份禮物。免除債務讓她得以從這段關係中的主僕模式解脫。當然,如果這種相處模式從來沒有出現過會更好。


我也建議她免除這筆債務時要有兩條但書:一、這位朋友要同意有朝一日對需要幫助的人伸出援手;二、瓊安永遠不再借錢給朋友。讓我們斷開這條迷思的鎖鏈;以瓊安的例子而言,要打破借錢給朋友的鎖鏈,唯一的方法就是雙方都學到了教訓:


教訓就是,贈予有需要的朋友一筆錢沒問題;但是借錢給他們則會毀了這段關係。 

我處理過好幾百個關係緊張且破碎的家庭,其中不乏充滿好意想要「幫忙」並出借金錢的人。父母親借錢給二十幾歲的新婚夫妻支付新房的頭期款;這聽起來既高尚且美好,直到媳婦提起小倆口即將啟程去度假時,捕捉到的不贊同眼神。她懂得那些眼神的意思,在還清借款之前,哪怕只是買捲衛生紙,她都應該先徵詢公公婆婆。一輩子的埋怨可能就此誕生。


祖父出借兩萬五千美元給二十歲的孫子買他「需要」的四輪傳動卡車。當然,借款利率是6%,相較於從青年銀行貸款好得多,也比祖父把錢存放在銀行能取得的利息高得多。這是個雙贏的局面,對嗎?當這名年輕人丟了工作、拿不出錢還給祖父的時候怎麼辦呢?而祖父是那種老派的人,認為一個人就算要做牛做馬到三更半夜,也得遵守諾言。


現在,孫子跟祖父意見有所分歧,於是孫子賣掉卡車,將售得的一萬九千美元還給祖父。祖父沒有這輛車的共同所有權,他現在只能期望這個失業、身無分文又憤怒的孫子,把剩下的六千美元還給他。這個祖父再也看不到這六千塊錢、再也見不到這個孫子了。有時候,在這個迷思演變而出的某種扭曲中,還摻雜著羞恥感與罪惡感,孫子的心中莫名地編造了這一切都是爺爺的錯、是他放棄了這段關係的念頭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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